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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寡母无力安葬 丈夫十年不能入土为安
2003年11月4日晚,在瓯北锦江酒店门口,江北街道金瓯社区(原巽宅镇金溪移民新村)村民章定孩被凶犯周佰定等人报复追杀致死。该故意杀人一案经永嘉县法院、温州市中院、浙江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及裁定,被告人周佰定被判处死刑,其余3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四被告人应赔偿原告方623161元。但被告人以正在服刑无力支付为由,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因此原告方至今没有获得分文赔偿。
死者家属应彩笑和一个正在读书的未成年儿子章力文,孤儿寡母,勉强过日子。死者章定孩的骨灰至今一直滞留在永嘉县殡仪馆内,历时十余载,不能入土为安。
县信访局工作人员经反复做工作,多方筹措资金,让死者骨灰入土为安,县慈善总会拨出善款5000元,支持县信访局办成这一善举(此前总会已落实其儿子章力文的结对助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