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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第二届“慈善奖”评选活动启动
为表彰慈善先进,弘扬慈善精神,营造慈善氛围,传播积极向善的价值理念,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公益热情,推动我县慈善文化建设和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县政府于日前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第二届“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
第二届“慈善奖”评选活动确定的评选对象是: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时间范围),在永嘉县(区域范围)赈灾、扶老、救孤、济困、助残、助学、助医以及慈善募捐、慈善救助、慈善宣传、慈善义工和支持教育、文化、艺术、环保等公益慈善领域(工作范围)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和项目。
第二届“慈善奖”评选活动共设立三类奖项,即“慈善突出贡献奖”、“慈善贡献奖”和“政府慈善奖”。各奖项的数额视实际情况而定,总数控制在50个以内。申报上一级奖项评选落选的单位、个人或项目可以参加下一级奖项的评选。
各类奖项都规定了明确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或项目填写好相应的表格,可以直接向县民政局自荐参加相应奖项的评选;也可以由县慈善总会和其他组织向县民政部门推荐参加相应奖项的评选。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1月10日,逾期不申报的,视同放弃。
(了解详细情况请登陆永嘉县慈善总会网站,网址:,“永政办发明电[2014]64号”,申请表格可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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