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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血型”救助到西山村
鹤盛镇岭头社区西山村村民潘永务,本人肢体四级残疾,妻子视力一级残疾。夫妻双方残疾,但身残志不残,自强自立,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于年初创办了一个私人养猪场。目前存栏猪30多头,其中母猪一头,母猪产崽不出卖,自己饲养。为了尽快扩大养殖规模,老潘很想再买一头母猪,但苦于没有资金,只得作罢。
县慈善总会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派出3名工作人员于11月19日上午前往西山村。总会人员考察了潘永务的养猪场,感到相当满意。猪场选址好(远离村庄、不会污染水源),母猪、大肉猪、小猪崽生长良好(说明懂经营、善管理),还有好几个猪栏空着(确实具备扩大规模的条件)。于是,总会负责人当场拍板,送给老潘帮扶款3500元(据老潘说,买一头已产崽的母猪需要3500元左右),让他再去买一头母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根据中央决定精神,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投放更多的资金,用于“造血型”救助,帮助农村更多的低保户、低保户边缘户、残疾人户发展生产,摆脱贫困,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