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1615次
县慈善总会帮他“老有所居”
岩坦镇永坦村村民郑顺水,今年63岁,3级肢体残疾,孤寡老人,靠政府低保生活的困难户。
1996年,郑顺水因病住院,经医生诊断病情严重,急需手术,需手术费10多万元。如此昂贵的手术费,老郑实在无能为力,不得已只得把祖辈遗留下来的半间房屋(约20平方米)和家中值钱的东西全部变卖,勉强凑足了医疗费,在温医附一院做了手术。
由于那次手术不是很理想,造成残疾,平时行走不便,靠坐轮椅代步。老郑从此丧失了劳动能力,依靠政府低保和亲友的帮助生活。房子变卖后,老郑只得住在村中的祠堂里,这一住就是18年。由于祠堂年久失修已成危房,不能再住了。
老郑无家可归了。村“两委”非常重视,经研究决定,划出一块临时空地约16平方米,准备造一间简易房让老郑居住。可就是建造一间简易房也要上万元钱,村集体没有资金,是个“空壳村”。村干部发动村民为老郑捐资,筹集了2千余元,还缺口七、八千元。
永坦村村干部找到县慈善总会。县慈善总会领导当即答应给予帮助。
5月15日,在第二十三个“全国助残日”即将到来之际,县慈善总会派出3名工作人员,来到了永坦村。老郑的简易房已经造好,坐落在村中央,面积虽小一点(约16平方米),还是够一个人住的,隔成两间,前面为厨房,后面为卧室。经验收合格后,总会决定给予7000元补助。老郑十分感动,一个劲地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县慈善总会让我一个孤寡残疾人老有所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