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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慈善总会
永嘉县新闻信息中心文件
永嘉县广播电视台
永慈发〔2012〕23号
关于开展首届“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慈善特别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 知
各慈善(义工)分会、工作站:
为了弘扬和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崇高义举,彰显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慈善精神,激发全民向善、人人为善的昂扬热情,推动我县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永嘉县慈善总会、永嘉县新闻信息中心、永嘉县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主办首届“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慈善特别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组织首届“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慈善特别贡献奖”评选活动,激发企业和广大群众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热情,营造“人文关怀”的社会氛围,传播慈善文化,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奖项设置
首届“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慈善特别贡献奖”评选活动,评选出“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慈善特别贡献奖”若干个,视实际情况确定。
三、参选条件
遵纪守法,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在慈善捐赠、志愿服务、慈善宣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慈善组织和广大群众认可,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
“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0年至2012年三年内,捐赠善款(包括物资,下同)在200万元以上;
(2)2010年至2012年三年内,捐赠善款在150万元以上,对慈善事业有重大贡献的;
(3)2010年至2012年三年内,捐赠善款在100万元以上,对慈善事业有特殊贡献的。
“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0年至2012年三年内,捐赠善款在10万元以上;
(2)2010年至2012年三年内,捐赠善款在5万元以上,对慈善事业有重大贡献的;
(3)2010年至2012年三年内,捐赠善款在3万元以上,对慈善事业有特殊贡献的。
“慈善特别贡献奖”,必须是在慈善募捐、慈善救助、慈善宣传、慈善义工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与个人。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和申报(即日起至2012年12月底前)。主办单位联合设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地、各单位、新闻媒体、企业、机构、个人都可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或自荐)。
(二)提出入围名单(2013年1月上旬)。由评选组委会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整理、分析,提出评估意见,确定入围名单。
(三)候选企业(人)宣传公示(即日起至2013年1月中旬)。由《今日永嘉》报、永嘉电视台LED频道、永嘉新闻网站、永嘉县慈善总会网站对候选企业(人)主要事迹进行宣传公示。
(四)组委会成员和公众投票(2013年1月下旬)。1、组委会成员投票。组委会对入围名单进行分组评议、投票。2、公众投票。为加大评选的公开度和社会参与度,由群众通过网上、《今日永嘉》报和手机短信对候选企业(人)进行投票。
(五)组委会会议评审(2013年2月上旬)。组委会召开会议,综合相关情况特别是组委会成员分组投票和公众投票情况,提出拟表彰的各奖项名单。
(六)评选结果公示(2013年2月中旬)。在《今日永嘉》报、永嘉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永嘉新闻网、永嘉慈善网等公示拟表彰名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分别征求县文明办、县经信局、县工商局、县协作办、县工商联、县企业家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意见。
(七)审定和表彰(2013年2月下旬)。将拟表彰名单、公众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反馈意见,经组委会会议最后审定。在评选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必要的宣传,并进行隆重的表彰。
附件一:永嘉县首届“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慈善特别贡献奖”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附件二:永嘉县首届“最具爱心捐赠企业”评选申报表
附件三:永嘉县首届“最具爱心捐赠个人”评选申报表
附件四:永嘉县首届“慈善特别贡献奖”评选申报表
永嘉县慈善总会
永嘉县新闻信息中心
永嘉县广播电视台
二O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慈善 评选 通知
抄送:市慈善总会,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民政局(2)
县文明办、县经信局、县工商局、县协作办、县工商联、县企业家联合会,
盛秋平书记、娄绍光县长、谢崇福主任、陈建良主席、姜景峰副书记、
林建波
永嘉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16日印发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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