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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慈发〔2012〕14号
转发市慈善总会《温州市“百村(社区)慈善
帮扶基金工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慈善分会、工作站:
现将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市“百村(社区)慈善帮扶基金工程”项目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县慈善总会在永慈发〔2012〕4号文件中提出的奖励办法不变;要求每个镇、街道确定1-2个村(社区)进行试点,试点村(社区)名单请于6月15日前上报。逾期不报的,以自动放弃处理。
永嘉县慈善总会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转发 百村慈善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市慈善总会,县民政局、永嘉农村合作银行、县农办(扶
贫办),姜景峰副书记、林建波副县长。
永嘉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2012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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