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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慈发〔2012〕12号
关于启动“情系永嘉·农房改造补助”项目的
通 知
各镇(街道)慈善分会(工作站):
为了配合政府新一轮的农村扶贫工作,使农村贫困家庭有一个能遮风避雨的安居之所,县慈善总会决定启动“情系永嘉·农房改造补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补助对象:农村低保户(含低保边缘户)只有一处住房,且属于危房或破旧房的。
(二)项目补助金额:每年安排20万元,每户补助2000元至20000元。
(三)项目实施时间:3年(2012年——2014年)
(四)资金来源:企业赞助和总会资金安排。
(五)工作流程:
1、本人书面申请,所在行政村或社区签具意见(加盖公章);
2、分会(或工作站)审查后,发给《“情系永嘉·农房改造补助”项目审批表》;
3、表格填写好后,由分会(或工作站)签具意见(加盖公章),并负责上报县慈善总会;
4、县慈善总会派人实地调查后,提出是否符合项目规定的补助范围,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分会(或工作站);
5、危房(或破旧房)改造完成后,县慈善总会派人实地调查,提出补助意见;
6、县慈善总会最后审批。
请各镇(街道)慈善分会(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并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开展宣传,使“情系永嘉·农房改造补助”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附:“情系永嘉·农房改造补助”项目审批表
永嘉县慈善总会
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农房改造 项目 通知
抄送:市慈善总会,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盛秋平书记、娄绍光县长、
谢崇福主任、陈建良主席、姜景峰副书记、林建波副县长。
永嘉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印发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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