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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慈善总会对58支义工队予以
活动经费补助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促进我县慈善义工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今年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58支义工队予以活动经费补助。根据义工服务活动的数量与质量、活动成本的高低、社会影响力的大小,经综合评估,分五个等级予以奖励。
日前,经过总会评议小组的民主评议,评出一等奖10支义工队、二等奖11支义工队、三等奖13支义工队、四等奖17支义工队、五等奖7支义工队,共支出善款17.4万元,比上年增长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