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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慈善总会对53支义工队予以活动经费补助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促进我县慈善义工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今年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53支义工队予以活动经费补助。根据义工服务活动的数量与质量、活动成本的高低、社会影响力的大小,经综合评估,分五等予以奖励。
日前,经过评议小组的民主评议,评出一等奖11支义工队、二等奖11支义工队、三等奖14支义工队、四等奖9支义工队、五等奖8支义工队,共支出慈善资金16.7万元(其中“报喜鸟慈善基金”提供10万元),比上年增长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