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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设立“扶残助残基金”
12月21日,县残联与县慈善总会负责人代表双方单位在《永嘉县慈善冠名基金设立协议书》上签字,宣告我县第一个专门以残疾人为帮扶对象的基金——“永嘉县慈善总会扶残助残基金”(简称“永嘉县扶残助残基金”)正式设立。
设立“永嘉县扶残助残基金”,是为了帮助残疾人因病因残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以及在发展生产或经营服务中资金有困难的,给予适当的救助与帮扶。
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拨款;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残联系统内自筹(主要是残疾人所办实业的捐助)。
基金在县慈善总会财务设立专账进行管理。
基金由县残联负责资金的筹集、审批使用、监督管理;县慈善总会负责在收到捐赠后开具“浙江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在完成审批程序后的支付,并及时提供基金的收支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