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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慈善总会对36支义工队活动经费补助
为了贯彻实施《慈善法》,促进我县慈善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前两年试行“以奖代补”办法的基础上,今年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一部分义工队给予经费支持。根据义工服务活动的数量与质量、活动成本的高低、社会影响的大小,经综合评估,分四等予以奖励。
日前,经过评议小组的民主评议,评出一等奖10支(奖金5000元)、二等奖8支(奖金4000元)、三等奖8支(奖金3000元)、四等奖10支(奖金2000元),共支出慈善资金12.6万元,比上年增长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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