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司法援助基金”宣告设立永嘉农商银行捐赠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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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司法援助基金”宣告设立

永嘉农商银行捐赠100万元

 

    8月16上午,在永嘉县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举行“永嘉县司法援助基金”签约捐赠仪式,县人民法院、永嘉农商银行、县慈善总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仪式。

    “永嘉县司法援助基金”是由县人民法院在县慈善总会设立的冠名基金。基金设立的宗旨是为了援助在司法实践中对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造成被害人(或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者,以及对法院干警中因公牺牲或负伤、病残或意外死亡而家庭困难者的慰问和救助。在仪式现场,县人民法院徐晓琳副院长与县慈善总会会长徐宗仓分别代表双方单位在《永嘉县慈善冠名基金设立协议书》上签字,宣告“永嘉县司法援助基金”正式设立。

    “永嘉县司法援助基金”的资金来源,一是政府拨款,二是接受爱心企业、爱心单位、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的定向捐赠。永嘉农商银行捐赠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在现场举行了捐赠仪式,谢绍新副行长代表永嘉农商银行向“永嘉县司法援助基金”捐款,徐晓琳副院长代表“永嘉县司法援助基金”理事会接受了这笔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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