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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慈发〔2017〕28号
关于下达2017年度慈善义工服务活动
“以奖代补”经费的通知
各慈善义工队: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促进我县慈善义工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今年县慈善总会在认真总结前四年开展义工服务项目招标工作的基础上,对义工组织全年活动进行总体评估,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经费支持。该办法一是减少补助对象,增加补助额度;二是重点补助那些活动开展正常、活动费用支出较大、社会影响较好的义工队;三是那些活动次数较少、费用支出不多、社会影响一般的义工队,或活动时不举旗(义工队队旗)、不挂牌(义工胸牌)、不穿义工标志服装的义工队,一般不予补助。现将31支获奖义工队的等级及奖励经费通知如下:
一、一等奖(6名、奖金5000元)
绿色环保义工队 爱婴理发义工队
岩头镇美丽乡村义工队 楠溪驿站助农义工队
薪火义工队 西岸女人帮义工队
二、二等奖(7名、奖金4000元)
医疗义工队 宣讲团义工队
千石爱心义工队 舞动夕阳义工队
紫荆花义工队 净心慈教义工队
桥头慈善义工团
三、三等奖(10名、奖金3000元)
一名剪义工队 宏善亭义工队
清水埠爱心驿站义工队 增丰亭义工队
城北文明建设义工队 秋枫叶红义工队
中兴爱心义工队 智慧社会工作中心义工队
中塘雨花斋义工队 乐爱晚义工队
四、四等奖(8名、奖金2000元)
三轮车协会义工队 养正心理援助义工队
新居民义工队 瓯渠安乐义工队
翰林义工队 东方义工队
浦一义工队 读书会义工队
永嘉县慈善总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抄送:市慈善总会义工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农办(农业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关工委办、县民政局(3)、县环保局、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总会义工部、义工分会,姜景峰书记、林万乐县长、谢崇福主任、陈建良主席、何莉平副书记、
林建波常务副县长、傅朝宗副主任、周旭丹副县长。
永嘉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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