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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慈善总会被认定为慈善组织
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慈善法》规定,本会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今年1月9日,本会经县民政局批准,认定为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可以享受《慈善法》规定的在税收、用地、金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目前,县慈善总会是唯一一家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
1月19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与行政审批服务科工作人员向本会颁发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本会成为永嘉县首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通过获取公募资格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募筹资金,可促使慈善组织发展壮大,同时也能有效地规范慈善行为和慈善活动,促进我县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会欢迎与基于慈善目的而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开展公开募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