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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红色基金”设立
为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爱、帮扶机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日前,县委组织部、县慈善总会经过协商,签订协议,设立“永嘉县红色基金”。
“永嘉县红色基金”,系独立核算基金,不具独立法人性质,在县慈善总会名下设立。
“红色基金”的筹集,主要是:留存党费划拨,财政补助,每年“七一”期间向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募捐,接受社会捐助,其他合法收入。
“红色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党内关爱、表彰奖励、创业帮扶、其他符合慈善总会章程的支出。
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基金的使用决策、审核审批、监督检查;县慈善总会负责对基金的收支核算、具体发放、定期公开。双方共同制定出台“红色基金”管理办法,实行规范运作,确保基金使用与管理的安全性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