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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慈善总会开展首次星级慈善义工
评定工作
根据《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和浙江省慈善总会关于印发《义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慈善义工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激励慈善义工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积极性,今年年底县慈善总会开展了首次星级慈善义工的评定工作。经过本人申请、义工分会推荐、县慈善总会审核批准,共评定二星级慈善义工25名、一星级慈善义工20名。
今后,星级慈善义工的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形成一项制度化的工作。